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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计算

    你好!我是新入职的员工,试用期是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1月22日,单位给我缴存公积金是入职后的第二个月开始吧,那缴存基数怎样算呢?单位是按我试用期的工资进行缴存的(很低),而且在今年的调整时也不能调整,说是要按2019年全年的平均工资水平调整,但我2019年才在这单位上了一个星期的班,所以没得调。那当时给我买公积金是的缴存基数是不是应该按照我第二个月转正后的工资定我的公积金缴存基数呢?应该这里有一个跨自然月的情况,所以我的工资计算在当个自然月是不完整的,但按照劳动合同,我的入职工作的第二个月全月工资是远高于试用期工资的,按试用期工资给我定缴存基数是不是不合法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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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056241315

    发布于2020-07-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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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154471585 丨Lv 1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文件有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若为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按核定后的缴存基数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变更。对于您咨询的问题,建议您与单位进行沟通,进一步核实您本人的缴交基数。若经沟通单位仍不为您更正的,可到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区域的管理部或办事处反映。
    +1 2020-07-0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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