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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因疫情暂缓缴纳公积金,但我有贷款需求,怎么办?

    公司目前最后的缴纳记录是2020年1月22日,算下来已经5个月没缴纳公积金了,但是工资是收了自己缴纳部分的公积金的,我现在还可以个人缴纳公积金吗?公司恢复缴纳后,是从哪个时间算起? 北京市

    公积金 贷款 举报

    提问者:lwly_402

    发布于2020-06-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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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430473667 丨Lv 2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疫情期间连续缴存认定:(一)职工在2020年6月30日(含)前申请的,无论单位是否缴存住房公积金,均视为连续缴存,不影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职工在2020年6月30日以后申请的,分两种情况处理:1.职工申请时,单位已办理缓缴或阶段性停缴手续的,经批准后视为连续缴存,不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职工申请时,单位未办理缓缴或阶段性停缴手续的,不认定为连续缴存。3.为不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建议有贷款需求的职工,通过个人自愿方式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建议您先与单位核实缓缴情况,如有贷款需求可按以下方式办理个人自愿方式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职工可登陆公积金中心官网线上办理“自愿按月补缴”2.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预约前往公积金中心下设广铁分中心、办事处、管理部前台办理。线上自助办理流程:(一)登录公积金中心官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二)添加个人子账户:选择“账户管理”-“添加个人子账户”,确认提交(已有个人子账户的请忽略);(三)办理托收登记:选择“缴存业务”-“托收登记”,在托收登记界面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四)办理补缴:选择“缴存业务”-“个人补缴”-补缴原因选择“自愿按月补缴”,自行录入“补缴开始年月”、“补缴终止年月”、“补缴金额”后点击界面右上角“付款”,即可完成个人自愿缴存补缴操作。可以一次性补缴多个月份。
    +1 2020-06-1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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