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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之前在广州番禺公积金中心办理半年自动领取公积金,现在怎样取消公积金自动转帐呢?2.个人在从化区用纯商贷购买一套房产已结清,想在南沙区再买一套可以吗?如可以的话需交多少成首付,可贷款房产的多少成款?3.一手楼办理房产证时需提供什么资料4.混合贷款可领取多少次公积金出来? 北京市

    公积金中心 首付 房产证 贷款房 举报

    提问者:luckyagan

    发布于2020-06-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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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39205304 丨Lv 2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若需取消定期自动转账业务,您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取变更申请表》1份预约到任一归集受理银行网点办理。职工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才可再次申请。注: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贷款。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1)单位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2)自愿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日均账户余额×8+月均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其中:日均账户余额=每日账户余额之和/缴存天数2.不高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3.职工申请贷款时,该笔贷款的月还款额占家庭收入的比例不得超过50%。月还款额只计算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收入以缴存基数或我中心归集系统登记的工资为准,不需要提供收入证明。)4.不高于参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确定的贷款额度(1)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规定,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2)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3)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或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已还清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4)家庭有1笔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5)家庭凡购买非普通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一律不低于70%,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无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家庭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或有1笔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6)以上普通商品房是指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的商品房,非普通商品房是指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低密度商品房不予贷款。(7)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贷款。详情可查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普通公积金贷款),链接如下:另: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领取房产证事宜请咨询原贷款受理网点。提取方面:2019年1月1日后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需办理按月还贷。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每月自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账户余额在偿还公积金贷款后还有剩余的,办理商贷按月还贷业务后每月自动转入提取人本人银行帐户,提取人自行偿还商业贷款。转账额度不超过该套住房商贷部分的月还款额,每月仅划扣一次。按月还贷期间,每个提取人还可申请提取一次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不超过提取人申请贷款时的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提取首付时,需先留存所购住房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若同一套住房有多个提取人,所有提取人账户余额加总满足留存额要求即可。具体可查阅以下指南: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按月还贷),链接如下:
    +1 2020-06-1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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