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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可以提取我的公积金,用于配偶在异地买房还款

    我的配偶在婚前于南宁买房,目前处于还贷阶段。我是否可以申请提取我的公积金用于还贷?(购房合同没有我的名字,并且房子不是广州的)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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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719794471

    发布于2020-05-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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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532634764 丨Lv 1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只要符合我市现行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夫妻一方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的,另一方(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及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肇庆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提取。2.缴存人或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有自有产权住房,再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再提取。所需材料及条件可查阅以下指南: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链接如下:
    +1 2020-05-2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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