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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远第一套能否提取公积金

    我是广州户籍,丈夫是江苏扬州户籍。双方都在广州缴存公积金。我和丈夫2008年公积金贷款在广州买了一套商品房。2017年还清贷款。2018年8月24日在清远商业贷款买了一套自住性质的商品房。请问清远这套房能否提取公积金?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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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5232796724

    发布于2020-05-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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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452182465 丨Lv 2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购房需满足以下两种具体情形之一:1.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及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肇庆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提取。2.缴存人或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有自有产权住房,再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再提取。
    +1 2020-05-2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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