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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异地转入,缴纳公积金年限可否视为连续

    在外省缴纳了多年公积金,转入到广州后,公积金缴纳的年限可否连续计算,以便进行公积金贷款。另因工作变动,若公积金缴纳出现个别月份中断,可否视为连续?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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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990953781

    发布于2020-05-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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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199000401 丨Lv 1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一、曾在异地缴存的职工,缴存余额已转移到广州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认可其在异地缴存的记录。连续缴存时间由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上载明的最后一次连续缴存时间与在广州的连续缴存时间合并计算。缴存余额未转移到广州的,连续缴存时间不合并计算。二、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涉及异地缴存时间认定的,在异地缴存与广州缴存之间不得有断缴月份。如有断缴的,广州市户籍的职工,在异地的首次缴存时间需在申请贷款的十二个月(不含)之前;外地户籍的职工,在异地的首次缴存时间需在申请贷款的二十四个月(不含)之前。
    +1 2020-05-2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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