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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配偶提取

    本人及配偶均在广州缴纳公积金,本人在广州按揭贷款购买了首套住房,房子产权人仅有本人一人,配偶能否提取广州的住房公积金来还贷款?本人提取申请表提取方式是选个人储蓄提取还是约定提取(半年)?如果以后要每半年提取,还需要再次办理提取申请吗? 北京市

    公积金 按揭贷款 房子 住房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4482942397

    发布于2019-05-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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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68771634 丨Lv 1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只要符合我市现行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职工购房后,房屋产权人及产权人配偶可申请提取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办理定期自动转账的条件是缴存人使用广州市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购买广州市内房产,且贷款合同未签订按月还贷条款的,符合定期自动转账条件的,按约定周期转账到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职工发起提取申请。另2019年1月1日后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和2019年1月1日前已提交但未通过公积金中心资格审批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必须办理按月还贷。按月还贷每月自动从职工账户内划扣金额进行还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每年可提取一次账户余额,由职工发起申请。除此以外的按揭购房,符合购房提取条件且资料齐全,可以非按月还贷方式提取。如以非按月还贷申请提取的,每半年提取一次,由职工发起申请。由于不清楚您属于何种提取条件,故建议您查阅以下链接: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按月还贷),链接如下: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链接如下:注:首次申办定期自动转账提取的,该套房屋下的产权人可各自持申请材料原件(详见《按揭购房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申请材料)到任一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申请办理定期转账手续,无需所有产权人同时到场确认;之后该套房屋的材料如发生信息变更的,则需提供身份证明及变更材料原件、《提取变更申请表》1份到银行网点办理变更手续,经中心后台审批通过后,按原约定周期为职工办理自动转账。
    +1 2019-05-2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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