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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丈夫武汉购房可否提取公积金

    我2014年备单位派驻武汉长期工作,丈夫也到武汉工作,丈夫在2017年9月在武汉购买期房,因只有丈夫在武汉有购房资格(我的社保、纳税等仍在广州),只能以丈夫一人名义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丈夫和我均是广州户籍,在广州有一套住房,我作为在广州的公积金缴存人可否提取公积金。 北京市

    购房资格 公积金缴存 期房 购房 举报

    提问者:ask7319243639

    发布于2019-03-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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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532531693 丨Lv 1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2019年1月1日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2018年7月25日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或虽未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可以提取。只要符合我市现行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夫妻一方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的,另一方(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由于不清楚以按揭形式还是非按揭形式购房,故所需材料及条件可查阅以下指南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链接如下: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链接如下:
    +1 2019-03-2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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