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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1月后公积金账户作为还贷账户

    我是组合贷款购房,现在想咨询的是2019年1月后公积金部分按揭还贷的账户是不是公司给开的个人的公积金账户?无需再开还贷账户?我的审批通过时间是2019年2月份。 北京市

    购房 公积金账户 公积金 组合贷款 举报

    提问者:ask8689404297

    发布于2019-03-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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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357892687 丨Lv 1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2019年1月1日后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和2019年1月1日前已提交但未通过公积金中心资格审批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必须办理按月还贷。采用按月还贷方式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缴存账户作为唯一还款账户,借款人应及时关注用于还贷的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缴存和还贷情况以确保有效扣款。自愿缴存人员账户余额不足的,应及时调整月缴存额进行汇缴或进行补缴,以保证账户余额足够偿还贷款。已由单位开户缴存的在职职工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贷款的,可通过办理个人名义自愿缴存手续和委托扣款业务,将差额部分以个人名义缴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以保证账户余额足够偿还贷款。办理自愿缴存和委托扣款业务时,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个人自愿缴存)》(原件),到中心归集经办网点办理,也可登陆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办理。
    +1 2019-03-2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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