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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佛山市房产二次提取是否需要重新提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018年4月已经完成信息录入,成功第一次提取公积金。目前正准备第二次提前,没有任何资料变更。除了准备相关原件外,还需要重新提交并且单位盖章《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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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04397525

    发布于2019-03-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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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834344203 丨Lv 0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职工以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为提取条件,申请该房产二次或以上提取且提取材料已扫描录入系统的:广州市以外住房每次提取均需到网点办理,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无需盖章)。房屋产权人的配偶单独前往网点办理二次或以上提取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职工提取信息发生变更的(含更换过期的身份证等),需提供身份证及变更材料原件、《提取变更申请表》1份到银行网点前台办理变更手续。
    +1 2019-03-0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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