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港澳居民在广州就业缴存问题$https://m.fang.com/ask/ask_50739842.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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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315522538
丨Lv 0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根据《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应当为其在职职工(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职职工是指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伤病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在本市稳定就业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也属于在职职工,单位应当按规定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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