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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界定《缴存管理办法》中的“新参加工作职工”和“新调入职工”

    你好!《缴存管理办法》中“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该职工第二个月全月应发工资总额。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该职工调入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总额。”该条例中的“新参加工作职工”和“新调入职工”以什么作为界定标准?按字面理解是“新参加工作职工”指在入职本单位前未有工作,例如应届毕业生。“新调入职工”指进入本单位前已参加过工作,例如在其他单位辞职后到本单位新入职的职工。以上理解正确吗?还是说要有其他更为正式的证明文件才算“新调入职工”,例如“调令”;而没有调令的不管是何种情况都列为“新参加工作职工”?因涉及职工公积金缴存月数及基数,殷切盼复。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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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093426019

    发布于2019-01-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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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875127541 丨Lv 1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新参加工作”是指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进入新单位工作;“单位新调入职工”是指职工在两个关联单位间调动,如母、子公司、总、分公司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间工作调动,职工能提供调令或工作调整通知等相关文件。
    +1 2019-01-2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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