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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合并咨询

    您好。我自2018年3月份在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个人自愿缴纳账户,到目前为止,已经连续缴纳近一年。而我之前在北京工作,现在由于工作调动因素在广州长期工作,并于2018年把4月份把北京的公积金成功转入广州。现在的问题是,我现在需要把从北京转入广州的公积金合并到个人自愿缴纳账户,请问可行吗? 北京市

    公积金 公积金管理中心 举报

    提问者:ask7202798451

    发布于2019-01-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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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5330316 丨Lv 1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个人账户转入1.申请条件:自愿缴存人员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即在我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6个月,且累计汇缴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可申请将在异地中心(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我中心。2.办理流程:自愿缴存人员开设个人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提供异地转入的材料→受理网点审核材料,并通过接续平台反馈至异地中心(3个工作日)→异地中心转账,款项到账且信息完整(由异地中心操作,5个工作日)→异地中心返回《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后,原受理网点办理异地转入业务(1个工作日)→资金转入与信息接收确认(2个工作日)。3.办理材料:①《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②自愿缴存人员个人身份证(原件1份)。账户合并(一)申请条件:自愿缴存人员在本市存在多个个人账户,账户信息完整无误的,可申请办理个人账户合并。(二)办理流程: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账户合并(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三)办理材料:1.本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2.《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原件1份)办理网点:广铁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具体办理地址详见中心网站
    +1 2019-01-2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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