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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什么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我和我老公于2013年1月共同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房(该房2018年已结清贷款并已过户),当时我老公是主贷款人,同时占用了我的公积金贷款额度。2018年11月,因购房需要,在人民银行查询征信报告,显示我老公的报告中房贷逾期有6次(查询银行流水显示均为三天以内延迟还款,多数为延迟一天),但我的没有任何逾期记录。现在想以我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被拒绝了,被反馈的原因是我在广州市公积金系统里有逾期记录,不能贷款。我们查阅了贵中心的政策文件,按照《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的规定,“第九条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职工的诚信记录作为重要审批依据,对于出现下列情况的职工限制贷款:(三)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住房贷款逾期6期(含)以上,贷款结清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上述文件写的是“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并没有写“公积金中心系统记录显示”,但实际审批贷款时确实以公积金中心系统记录为准,这是为什么? 北京市

    公积金中心 购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 房贷 举报

    提问者:ask6439098054

    发布于2018-12-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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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575232700 丨Lv 1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我中心相关部门同事已通过致电的方式联系并回复您,回复内容如下:“经过核查,您所叙述的该笔贷款于2018年11月6日结清,累计逾期12期,属于限制贷款情形,需贷款结清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根据《借款合同》第二十二条“如本合同有两个以上(含两个)借款人,则各借款人应就本合同项下全部合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虽然您作为第二借款人,征信报告不会上传该笔贷款的记录,但是其对该笔贷款应该共同承担按时还款的义务,并且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是,贷款系统会关联校验这笔贷款记录和逾期情况,超过六期(含)的需在贷款结清五年后才能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 2019-01-0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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