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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离职提取咨询

    关于2018-12-24发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序号3提到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账户封存满半年可以提取。我以前单位在广州一直购买的公积金,今年10月份离职,目前在韶关上班并买公积金;1.按最新的政策“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我是否可以在半年之后直接提取原广州缴纳的公积金存款?2.“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毗邻广州的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6个城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也可以提取”:我同配偶在广州都没买房,但配偶婚前在韶关使用公积金贷款一套房,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直接提取广州公积金?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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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160938181

    发布于2018-12-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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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731723298 丨Lv 2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2019年1月1日实施后,1、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未使用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广州市无套取住房公积金记录或套取资金已全额退回账户5年后,封存满半年可以提取。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只要符合我市现行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夫妻一方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的,另一方也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2018-12-2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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