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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新政实施后的处境尴尬问题?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于2018年7月25日出台。本人于2017年11月在广东佛山通过银行贷款购买了一套90平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自住,购房合同于今年2018年3月左右备案,但由于发展商购房发票未给本人,所以本人未能在新政出台前发起提取公积金申请。目前我是否可以申请提取名下公积金偿还房贷。 北京市

    房贷 购房 银行贷款 提取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6577559661

    发布于2018-12-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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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天马独行空 丨Lv 4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缴存人在广州市、户籍所在地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均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人或者配偶户籍所在地级市范围内均可。其他地方购房不可申请提取。《实施意见》发布前已经成功提取过的或已经向我中心提交了提取申请的,按原政策执行,不受影响。以缴存人在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网点提交提取申请并被受理为准。附:《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问题解答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问题解答(二)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问题解答(三)谢谢您的咨询。
    +1 2018-12-0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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