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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掉商业贷款房子用公积金买是首套吗

    我在广州上班且有上广州公积金,我在东莞已商业贷款一套房子,现在把房子卖掉,想在广州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子,请问,首付是几成?是按首套还是二手?贷款利率有上浮吗? 北京市

    首付 利率 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

    提问者:ask6212913187

    发布于2018-11-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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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673720601 丨Lv 1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1)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规定,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2)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3)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或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已还清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4)家庭有1笔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5)家庭凡购买非普通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一律不低于70%,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无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家庭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或有1笔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6)以上普通商品房是指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的商品房,非普通商品房是指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低密度商品房不予贷款。(7)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贷款。1.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已购房套数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认房”以房管局档案馆查册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以下简称《证明》)为认定标准。未注销的居住住房(不包括商铺、车位)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认贷”以人行征信系统查到的《个人信用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和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记录为认定标准。未结清贷款的居住住房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2.《报告》上记载未结清贷款需要借款人提供有效资料证明。如果购房地址与《证明》一致,视为1套计算。3.非夫妻关系的购房人家庭已购房套数,以购房人中购房套数最多的作为计算起点。4.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均要提供《证明》及《报告》。5.办理异地贷款的,贷款记录以人民银行征信记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记录和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为准,若上述缴存使用证明上显示有公积金贷款记录,但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未显示的,仍认定其有贷款记录。住房贷款记录认定范围是全国。即外市的贷款记录也认。6.所有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查房产情况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在线咨询只为职工解答常规贷款业务,不涉及业务受理及审批细节,故无法具体指引,具体情况建议您到以下网点咨询。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所购房屋类型划分贷款办理地点。(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应向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1.所购房屋为位于番禺、花都、增城、从化、南沙的一手期房。2.所购房屋为一手现房。3.所购房屋为二手房。(二)所购房屋为位于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黄埔的一手期房,可自由选择向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或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网点详见中心官网-业务网点-贷款银行经办网点-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经办网点,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网点详见中心官网-业务网点-贷款银行经办网点。谢谢您的咨询!
    +10 2018-11-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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