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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广州市公积金提现问题

    本人广州天河户口,2011年入职广州电信,于2013年离职,2011-2013年在广州缴纳了2年公积金。离职后本人前往广东韶关工作,原公积金账号经2018年11月6日查状态是账号已封存。请问本人的账户上的公积金可以提现么?本人不需要用到公积金来买房或租房,只是提现。需要什么手续和资料。 北京市

    户口 公积金 买房 举报

    提问者:ask8656549378

    发布于2018-11-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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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572964292 丨Lv 1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非本市户口缴存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或缴存人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不可以申请离职销户提取。缴存人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需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可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手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三)租房自住的;(四)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五)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七)出境定居的;(八)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九)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1-4项为部分提取,5-9项为销户提取,请选择符合上述情形的提取条件,详情可查阅我中心网站“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的内容,链接如下:谢谢您的咨询!
    +1 2018-11-0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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