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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地按揭买房提取广州住房公积金政策疑点咨询

    您好,关于异地买房提取广州公积金的政策我有几个疑点请指教: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①购买一手楼的:市(或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监证登记的购房合同(已出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借(贷)款合同、购房发票或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或房款收据(1.购买非广州市的房产需提供购房发票;2.房款收据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购房金额、详细购房地址、并加盖有效公章;3.如提供的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上没有注明“购房金额”的,另需提供购房发票)问题:这里感觉不太清楚。购买非广州市的房产一定要提供购房发票吗?因为前面说的是“购房发票或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或房款收据”四者选其一就行。注明“购房金额”的契税完税证不行吗?因为正式发票一般需要验房后才会有。如果非要发票,临时发票可否可行?另外,请问利息清单怎么开具?多谢回复! 北京市

    地产 购房 房产证 房地产 举报

    提问者:ask8948554329

    发布于2018-11-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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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700533007 丨Lv 1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异地购房提取需提供购房发票,涉及特殊情况,请带齐相关提取资料,到我中心业务审批部详细咨询。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4楼。职工待提完购房本金后,再提供利息清单等资料办理提取。根据《关于调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职工以按揭购房方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1、从2013年8月1日起,职工首次以按揭购房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暂以购房本金核定,不计算贷款利息,即系统中贷款本金按贷款合同贷款本金录入,贷款利息暂录入为0。待职工提完购房本金后,再申请提取贷款还款利息。利息可半年提取一次,提取时需提供原提取政策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已偿还的贷款还款清单或还款账户存折(存折中还款明细能分别列示每期还款本金和利息额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到经办网点申请,提取额为本次提供的已偿还贷款利息额,下次提取时本次及之前已提取的利息不能再提取。谢谢您的咨询!
    +1 2018-11-0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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