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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宅基地证的房子可否公积金贷款

    本人已婚,夫妻双方均广州市户口,均为独生子女,双职工,双方名下均无房。现打算购买女方母亲(已退休)所在村的宅基地证的房子,房子按村要求只能为女方母亲一人名字或父母共同名字(父母亲原只有一套房改房)。想询问,这种情况,作为女儿,作为继承人,可否作为债务共同人,为母亲名下这套实际是小夫妻自己住的房子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女儿丈夫是否也可以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 北京市

    住房公积金贷款 继承 房改 户口 举报

    提问者:ask7340580724

    发布于2018-10-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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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138549377 丨Lv 2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职工需为房屋产权人且符合我市贷款条件规定,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才可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因直系亲属间房产交易的真实性较难核实,为防范风险,一般不予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此外,还需满足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等条件。公积金贷款详情可查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链接如下:若为自愿缴存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具体详阅《广州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者购房贷款申请指南》谢谢您的咨询!
    +1 2018-10-3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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