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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公积金提取新规的咨询

    本人原籍肇庆,毕业后把户口迁去了深圳的公司集体户口,2年前回了广州工作,去年在老家肇庆贷款买了房,今年1月份提取过一次住房公积金。根据新规,我的房子跟我的身份证上的户籍不是同一个市,那是不满足提取要求吗?但是新规是为了防止提取公积金用于炒房等投机行为,我在广州买不起房只能回老家买,刚好最近准备把户口迁到广州集体户口,那我是只能把户口迁回肇庆才能提取了吗?户口卡上有记录我是从肇庆迁到此地,而且我的籍贯是广东肇庆,为什么是按户籍来判定呢?现在很多毕业生的户籍都会经常变动了,但是老家和籍贯是不会变。 北京市

    集体户口 户口 炒房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104769234

    发布于2018-07-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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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zhunbei9 丨Lv 4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职工在《实施意见》发布前已提交提取申请的,按原政策执行。您可继续申请提取住公积金。谢谢您的咨询。
    +1 2018-07-3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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