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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第三次提取

    2009年前我申请成功提取公积金,2011年第二次成功申请提取公积金,现想将第二次成功提取的公积金停止提取,重新申请第三房的公积金提取,不知是否可以?手续怎么办? 北京市

    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 提取公积金 取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championzo

    发布于2018-07-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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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972107723 丨Lv 2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职工及其配偶有多套自住住房符合提取规定的,只能以其中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能多套同时申请,以另外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时,应停止前一套自住住房的提取资格。职工可持身份证到网点前台注销房屋的提取资格。注:缴存人在广州市、户籍所在地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均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人或者配偶户籍所在地级市范围内均可。其他地方购房不可申请提取。《实施意见》发布前已经成功提取过的或已经向我中心提交了提取申请的,按原政策执行,不受影响。以缴存人在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网点提交提取申请并被受理为准。附:《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问题解答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问题解答(二)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问题解答(三)谢谢您的咨询。
    +1 2018-07-3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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