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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异地房屋的银行按揭贷款及利息

    本人及其配偶都是广州户籍,本人在广州缴纳了公积金。本人和配偶联名于2017年3月在佛山通过银行按揭的方式购买了住房一套,现贷款未还请。这种情况下,尤其是7.25新政之后,本人还能否申请提取自己的公积金用于偿还银行按揭贷款?如果新政之后不能提取,万一类似的群众会因此还不起贷款,引起社会问题如何解决?我们不是炒房客,是刚需,之前一直通过提取公积金才能勉强支持到偿还每月的银行按揭款,万一不能提取,真不知道如何是好!恳请解答。 北京市

    银行按揭 刚需 炒房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金留成

    发布于2018-07-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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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228458199 丨Lv 0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可以。在《实施意见》发布前已提交提取申请的,按原政策执行。谢谢您的咨询!
    +1 2018-07-2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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