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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职工在清远贷款购买自住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本人2004年在广州非贷款买房,已办理公积金提取,到2019年的提取资格即到期(提取足够50万)。2016年,本人在清远通过商业贷款买房,拟从2019年继续申请提取公积金。看到办理指引中要求:购买一手楼的,提供经市(或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监证登记的购房合同(已出房产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问题是:2017年本人持有的购房合同被开发商收了,说是用于办理房产证;因为我仍在供楼,估计房产证办下来也不会立即给我。我怎么提供材料申请提取公积金?目前本人手头有的材料:银行贷款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缴费凭证(发票)、供楼扣款存折。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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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802382473

    发布于2018-07-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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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619404557 丨Lv 1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在线咨询”只解答常规归集、贷款业务问题,如汇补缴、转移、提取、变更等,不涉及审批细节。由于涉及特殊情况,故无法明确答复。建议您持相关资料到我中心业务审批部详细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14楼。谢谢您的咨询!
    +1 2018-07-0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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