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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的情况是否还符合连续缴存2年公积金贷款政策

    本人非广州市户口,单位帮忙购买公积金,现本人在微信端登录公积金查询发现如下有疑问的情况(如下情况在微信端的公积金缴存明细查询这个栏目内显示的业务类型均为托收汇缴):1、汇缴年月201804的记账日期为20180502;2、汇缴年月201805的记账日期为20180529;3、汇缴年月201704的记账日期为20170510;4、汇缴年月201705的记账日期为20170515;5、汇缴年月201702的记账日期为20170505;6、汇缴年月201703的记账日期为20170509;7、汇缴年月201601的记账日期为20160225;8、汇缴年月201602的记账日期为20160226;9、汇缴年月201604的记账日期为20160523;10、汇缴年月201605记账日期为20160524。请问,如上述这样的情况,我还符合非广州市户口连续缴存2年公积金购房的资格么?着急的等待这详细答复,辛苦工作人员了,谢谢! 北京市

    公积金缴存 购房 户口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2354988353

    发布于2018-05-3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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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08150953 丨Lv 1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若缴存明细存在断缴月份的情况,则不属于连续缴存。“在线咨询”只解答常规归集、贷款业务问题,如汇补缴、转移、提取、变更等,不涉及审批。如仍有疑问,建议您咨询贷款办理网点。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所购房屋类型划分贷款办理地点。(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应向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所购房屋为位于番禺、花都、增城、从化、南沙的一手期房。2.所购房屋为一手现房。3.所购房屋为二手房。(二)所购房屋为位于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黄埔的一手期房,可自由选择向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或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三)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网点详见中心官网-业务网点-贷款银行经办网点-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经办网点,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网点详见中心官网-业务网点-贷款银行经办网点。谢谢您的咨询。
    +1 2018-06-0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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