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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香港人缴纳公积金

    您好!我是香港人,在外资企业工作。我的公司在广州有分公司,但是没有开立社保和公积金账户,我公司的大陆员工跟我公司签订合同后是通过委托的方式由外服(广东方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代为缴纳社保、医保和公积金。我同样是跟公司签订合同,现在已经同样通过外服公司(方胜)缴纳广州社保医保。若我和公司商定可以为我缴纳公积金,我这个案件是否可以通过外服公司去执行?是否符合国家法规?谢谢! 北京市

    公积金账户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9865797520

    发布于2018-05-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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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780944195 丨Lv 2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台港澳同胞以及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与所在单位协商一致的,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在任职单位名下开设个人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办法与其他在职职工一致。台港澳同胞以及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与所在单位未能协商一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按《广州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以个人名义开设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谢谢您的咨询!
    +1 2018-05-2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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