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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配偶或者子女提取本人名下的公积金余额

    你好,我于2015年用商业贷款购买了第二套自住房,由于设定了按份共有,本人1%,儿子80%,配偶19%。首次办理公积金提取时被告知只能提取房屋总价对应的份额,并办理了提取。两次购房都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现在还在继续用商业贷款供楼,可是住房公积金的余额无法提取。留意到最近公积金政策有调整,不知道我这种情况,配偶(外地户籍,自由职业)和子女(10岁,本市户口)可否提取我名下的公积金呢。听说子女可以用父母的公积金,有这回事吗?请简要回答,不要复制那些条文。谢谢。 北京市

    购房 户口 自住房 住房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2303625930

    发布于2018-04-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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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150898826 丨Lv 1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不可以,职工以购房申请提取的,提取申请人只可申请提取本人名下的公积金。谢谢您的咨询!
    +1 2018-04-2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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