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贷款办理
  • 第二次提取每月600元公积金需再提供无房证明

    第二次提取每月600元公积金,需再提供无房证明? 北京市

    无房证明 公积金 房证 举报

    提问者:ask1696021320

    发布于2017-11-09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9029220552 丨Lv 1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租房提取无需提供无房证明,但请留意,若职工名下有非居住性质不动产或我中心核查结果与职工实际情况不符的,则需按原规定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个人及家庭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一份(自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和规定的其他提取资料,每半年前往任一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经办网点办理。另:职工于2017年5月27日(即《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简化租房提取手续的通知》发布之日)前以租房自住但不能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的情形提取过的,5月27日后首次提取时需补充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之后不需要再提供。谢谢您的咨询!
    +1 2017-11-09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