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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转入合并

    请问去银行网点办理转入合并手续是不是需要先预约银行网点?贵中心的微信刷脸一直显示系统繁忙(我已经试了快一个月了都不行),预留的手机号也不知道为什么显示和姓名不一致(这个号码我用了十年了)。如果要预约的话除了微信还有其他什么渠道(在忘记密码的情况下)?谢谢! 北京市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8500587260

    发布于2017-10-3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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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906886010 丨Lv 0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密码挂失1.申请条件:职工已设置住房公积金个人密码后遗失的,可申请办理个人密码挂失。2.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或归集银行网点审核并挂失个人密码→职工重新设定个人密码(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3.办理材料:职工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住房公积金支付密码挂失申请书》。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服务指南未涉及的业务和特殊情况,请按照前台人员的业务指引办理。注:此项业务无需预约。另: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刷脸登录和密码重置功能,缴存职工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以刷脸方式进行登录及密码重置,更快捷的查询及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由于和公安部对应的接口认证问题,刷脸功能暂时仅支持广东省、武汉市、厦门市、河南省部分地市、广西部分地市、浙江部分地市户籍的缴存职工使用。账户信息中手机号码变更的职工,请按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更新:1.职工登录中心网站进入网上业务办事大厅(个人版),通过“个人设置”/“快速通道”/“功能地图”界面进行本人手机号码修改。2.职工可到住房公积金归集网点前台办理手机号码变更手续;公积金借款人的手机号码发生更换的,可到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前台办理。(须持身份证原件)注:1.目前网上业务办事大厅(个人版)信息已关联到公积金贷款系统,通过网上业务大厅修改手机号码可接收贷款情况信息。2. 通过网上业务办事大厅(个人版)修改手机号码的相关操作注意事项请查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 ????转入 ?? 1.办理流程: (1)异地(通过接续平台办理的)转入:单位或职工提供异地转入的材料→受理网点审核材料,并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反馈至异地中心(3个工作日)→异地中心转账,款项到账且信息完整(由异地中心操作,5个工作日)→会计部资金转入与信息接收确认(3个工作日)→单位或职工提供转入新单位和账户合并的材料→任一受理网点为职工办理转移合并手续 (资料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2)异地(不通过接续平台办理的)或广铁分中心转入:单位或职工在中心办事处、管理部开具职工缴存证明(广铁分中心转入的无需提供)→转出地中心转账或电汇款项到账,且信息完整→汇款信息核对,登记相关转入信息→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办事处、管理部审核并办理转入、合并手续(资料齐全情况下,转入、合并不超过5个工作日)。 (3)封存部转入: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转入(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或单位自行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办理转入。 2.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通过接续平台办理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一式一份(加盖新单位公章或备案章);《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加盖新单位公章);从封存部转入缴存单位的,转入后,新单位只有一个账户的不需要提供《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 注:异地办理转入的,单位首先需要在单位账户下为转入职工开设个人账户,并至我中心任一办事处、管理部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职工持缴存证明到异地中心办理手续,转入款项到账后才可办理转入手续。 (2)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的,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新单位公章或备案章),《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一式一份(通过接续平台办理的需提供)。单位需要办理50个或以上职工从封存部转入业务时,可不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单位证明一份并加盖公章或备案章(证明中需注明:转移人员数量,并保证转移人员原始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发生错误,由单位承担所有责任)。 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 ? 另:自2016年8月1日起,我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将不再受理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的业务,若职工在我中心已开设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需将其异地中心的账户余额转至我中心,或职工因办理贷款(异地贷款除外)等其他业务需要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的,可通过登录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自行办理,其打印结果可在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缴存证明验证功能下核实,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 因异地贷款需开具证明的,仍按原流程在我中心天河管理部办理。 账户合并 (一)申请条件:职工在不同的单位有不同的公积金账户的,办理转移手续后,在同一单位账户下将职工的两个账户进行合并,保留一个账户继续缴存。 若职工个人信息不齐全或有误的,如姓名、身份证号码不齐全或有误的,则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个人信息变更手续后,方可办理账户合并手续(详细办理流程参照职工个人信息变更流程办理)。 (二)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账户合并(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三)办理材料:《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一式一份,封存部的职工个人账户申请合并的,另需提供曾是原单位职工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下任意一项: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标示单位名称的证明、街道或者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 ???? ???? 2013年11月29日,我中心正式启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的网上预约。对网上预约业务的,各办事处、管理部将给予优先叫号办理。 职工网上预约合并的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链接如下:另请留意: 1. 没有办理网上预约的,按规定排队轮候。 2.职工按照预约确认短信或预约确认单所示的时间和地点到中心办事处、管理部办理业务时,自助领取或向中心工作人员索取住房公积金预约号,各办事处、管理部对预约号予以优先办理。 3.办理业务时,职工须向前台经办人员提供预约确认短信、预约确认单或网上生成的预约编号,以及相应的业务材料。 4.尚未获取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登陆密码或忘记登陆密码的职工,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以下链接网点办理。 若涉及转移业务,请查看缴存服务指南或按工作人员指引处理。 谢谢您的咨询!
    +1 2017-11-0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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