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贷款办理
  • 对购买一套共有的一手房屋的公积金提取问题

    本人在2006年的时候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产并在当时申请了公积金,而提取额度至2016年11月才提满。后本人与妻子在2014年7月购买了一套一手房产,当时已一次性付清房款,而妻子在2015年以该套房产名义向公积中心申请了提取公积金并获得批准。至2016年11月,本人以第一套房产的公积金提取额度提取完毕后,准备又以与妻子在2014年购买的第二套一手住房向公积金中心提出提取公积金的申请,但如按照“①购买一手楼的,申请日期不超过自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内申请”规定,本人已不符合条件。而本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提取公积金是因为当时正在提取第一套住房公积金,按照“(二)职工以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为提取条件的,每半年可提取一次;职工每半年提取一次,即上次提取转账时间与下次提取转账时间间隔必须满6个月或以上。以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为提取条件的,只能提取一次。”现希望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谢谢! 北京市

    公积金中心 购房贷款 房贷 购房 举报

    提问者:ask6078383134

    发布于2017-10-15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1544485004 丨Lv 2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若您配偶以该套房屋的名义在本市申请了住房公积金提取,且已登记录入了系统,则您以该套房屋的名义申请首次提取的,即便首次申请时间超过规定的时限,仍视为您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首次申请。在线咨询只为职工解答常规的缴存、提取及贷款业务的问题,不涉及审批细节。由于没有看到具体的提取申请资料,建议您带齐相关的提取材料原件,就近选择我中心管理部或办事处详细咨询前台工作人员。谢谢您的咨询!
    +1 2017-10-17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