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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销户状态的怎么打印缴存证明

    今年年初将广州的公积金转移回了成都,现在要在成都买房,成都公积金中心说要提供广州缴存证明才能用广州和成都缴存之和办理贷款,否则只能算在成都缴存的钱计算贷款额度请问向我这种情况,广州公积金中心能否帮我打印缴存证明,如不能打印有什么办法可以证明这些钱是我在广州缴纳的公积金 北京市

    公积金中心 贷款额度 公积金 贷款额度 举报

    提问者:ask880272841

    发布于2017-08-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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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434375783 丨Lv 2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职工缴存情况证明出具(一)申请条件:职工在我中心已开设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需将其在异地中心的账户余额转至我中心,或职工因办理贷款等其他个人业务实际需要的,可申请出具缴存使用证明。(二)办理流程:可通过登录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自行办理,其打印结果可在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缴存证明验证功能下核实,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三)办理材料: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四)办理地点:职工因异地贷款开具个人缴存使用情况证明的,仅由中心天河管理部受理开具。我中心办事处及管理部地址可从以下链接查找:注:1.由已在中心系统备案的单位经办人来办理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需开具证明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到管理部或办事处办理;由非单位经办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2.配偶代办的,除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双方存在婚姻关系的证明。另自2016年8月1日起,我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将不再受理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的业务,若职工在我中心已开设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需将其异地中心的账户余额转至我中心,或职工因办理贷款(异地贷款除外)等其他业务需要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的,可通过登录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自行办理,其打印结果可在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缴存证明验证功能下核实,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因异地贷款需开具证明的,仍按原流程在我中心天河管理部办理。谢谢您的咨询!
    +1 2017-08-0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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