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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市外房产第二次提取

    注:1.所购房产为首次提取或提取材料从未扫描录入系统的,提供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前台办理。2.所购房产办理二次或以上提取且提取材料已扫描录入系统的:②广州市外房产的每次提取均需到银行前台办理,提供所有材料原件(无需复印件、提取申请表)。广州市外房产因偿还贷款本息去年上半年已经第一次提取过,我如何确定我的提取材料已录入系统,从而我第二次去取无需携带复印件、提取申请表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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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162805614

    发布于2017-06-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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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796305397 丨Lv 2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2013年9月26日后已提取过的,即资料已经过我中心系统扫描过。根据您的描述,您属于二次提取且资料已扫描录入我中心系统。所购房产办理二次或以上提取且提取材料已扫描录入系统的:广州市外房产的每次提取均需到银行前台办理,提供所有材料原件(无需复印件、提取申请表)。温馨提示:1.职工需要办理提取业务的,建议先登录中心网站个人办事大厅(或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进行提取预约(职工如没有网上登陆密码,应先到中心办事处、管理部或归集银行网点进行密码设置),已进行提取预约的可在归集银行网点优先办理。2.没有办理网上预约的,按银行规定排队轮候。3.网上预约提取的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链接如下:新开户或从未设置过住房公积金个人密码的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设置个人密码,办理网点如下: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经办网点办公时间: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谢谢您的咨询!
    +1 2017-06-2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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