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贷款办理
  • 异地转入账户合并

    1.异地公积金已经处于封存状态,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是否需要加盖原单位公章和填写原单位名称?2.如何预约在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合并业务,请问在天河有哪些银行网点可以办理合并业务 北京市

    公积金个人账户 公积金 公积金个人 举报

    提问者:ask4695370219

    发布于2017-06-21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7793911266 丨Lv 1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转入1.办理流程:(1)异地(通过接续平台办理的)转入:单位或职工提供异地转入的材料→受理网点审核材料,并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反馈至异地中心(3个工作日)→异地中心转账,款项到账且信息完整(由异地中心操作,5个工作日)→会计部资金转入与信息接收确认(3个工作日)→单位或职工提供转入新单位和账户合并的材料→任一受理网点为职工办理转移合并手续(资料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2)异地(不通过接续平台办理的)或广铁分中心转入:单位或职工在中心办事处、管理部开具职工缴存证明(广铁分中心转入的无需提供)→转出地中心转账或电汇款项到账,且信息完整→汇款信息核对,登记相关转入信息→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办事处、管理部审核并办理转入、合并手续(资料齐全情况下,转入、合并不超过5个工作日)。(3)封存部转入: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转入(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或单位自行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办理转入。2.办理材料:(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通过接续平台办理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一式一份(加盖新单位公章或备案章);《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加盖新单位公章);从封存部转入缴存单位的,转入后,新单位只有一个账户的不需要提供《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注:异地办理转入的,单位首先需要在单位账户下为转入职工开设个人账户,并至我中心任一办事处、管理部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职工持缴存证明到异地中心办理手续,转入款项到账后才可办理转入手续。(2)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的,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新单位公章或备案章),《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一式一份(通过接续平台办理的需提供)。单位需要办理50个或以上职工从封存部转入业务时,可不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单位证明一份并加盖公章或备案章(证明中需注明:转移人员数量,并保证转移人员原始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发生错误,由单位承担所有责任)。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另:自2016年8月1日起,我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将不再受理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的业务,若职工在我中心已开设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需将其异地中心的账户余额转至我中心,或职工因办理贷款(异地贷款除外)等其他业务需要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的,可通过登录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自行办理,其打印结果可在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缴存证明验证功能下核实,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因异地贷款需开具证明的,仍按原流程在我中心天河管理部办理。若款项已确认转出且已汇到本市,则该笔款项将先保存在我中心封存户(单位登记号为999999),再由您的接收单位或您持相应材料办理转入手续,将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汇入款项合并到您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若异地汇入款项已成功转入我中心封存户(单位登记号为999999),请按以下资料提供: 具体所需资料如下: ①《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一式一份(加盖新单位公章或备案章);《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加盖新单位公章);从集中封部转入缴存单位的,转入后,新单位只有一个账户的不需要提供《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注:异地办理转入的,单位首先需要在单位账户下为转入职工开设个人账户,并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职工持缴存证明到异地中心办理手续,转入款项到账后才可办理转入手续。②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的,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新单位公章或备案章)。单位需要办理50个或以上职工从集中封存户转入业务时,可不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单位证明一份并加盖公章或备案章(证明中需注明:转移人员数量,并保证转移人员原始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发生错误,由单位承担所有责任)。 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 ???? 2013年11月29日,我中心正式启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的网上预约。对网上预约业务的,各办事处、管理部将给予优先叫号办理。 职工网上预约合并的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链接如下:另请留意: 1. 没有办理网上预约的,按规定排队轮候。 2.职工按照预约确认短信或预约确认单所示的时间和地点到中心办事处、管理部办理业务时,自助领取或向中心工作人员索取住房公积金预约号,各办事处、管理部对预约号予以优先办理。 3.办理业务时,职工须向前台经办人员提供预约确认短信、预约确认单或网上生成的预约编号,以及相应的业务材料。 4.尚未获取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登陆密码或忘记登陆密码的职工,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以下链接网点办理。 若涉及转移业务,请查看缴存服务指南或按工作人员指引处理。 谢谢您的咨询。
    +1 2017-06-23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