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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缴费基数计算

    2016年3月份市内调动进入新单位工作,现单位进行缴费基数确认。请问缴费基数是2016年3-12月份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还是除以10个月。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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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218437001

    发布于2017-06-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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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hao19 丨Lv 0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文件有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若为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按核定后的缴存基数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变更。在线咨询只为职工解答常规的缴存、提取及贷款业务的问题,不涉及业务受理细节。若有疑惑,建议您就近选择我中心管理部或办事处详细咨询前台工作人员,并按其指引办理。谢谢您的咨询!
    +1 2017-06-1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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