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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房认贷的相关问题咨询

    您好,我于2016年6月以个人及女朋友两人的名义在广州购买了首套房(本人及女友在广州均无房产,符合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申请纯公积金贷款(贷款信息于当年10月5日录入了系统)。2017年3月底,我和女友领证结婚。同月,我太太在中山贷款购买了一套商住房(贷款于今年3月14日放款)。今年4月中旬,公积金办事处致电我补交结婚证、我太太的征信等资料。我担心太太在中山的房贷记录会被纳入认贷范围,从而使个人的首套房贷款变成第二套,因此我有以下几个问题想咨询:1、2016年6月广州市公积金贷款的“认贷”标准是什么?是指广州市内还是全国?(答复时请不要又把:“认贷以人行征信系统查到的《个人信用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为认定标准。未结清贷款的居住住房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这句话放进来,请原谅我的失礼)2、贷款受理审批的时间节点以哪个时间为准?像我这种购房9个月后才结婚,在此期间公积金贷款迟迟没有批下来的情况如何处理?期待您的专业答复,谢谢! 北京市

    房贷 购房 首套房 公积金

    提问者:ask3490897098

    发布于2017-05-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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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719509454 丨Lv 2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住房贷款记录认定范围是全国。即外市的贷款记录也认。在线咨询只为职工解答常规贷款业务,不涉及业务受理及审批细节,故无法具体指引。具体情况建议您到原贷款受理网点咨询。谢谢您的咨询。
    +10 2017-05-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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