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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你们的回复牛头不对马嘴的呢

    标题:合同公司扣了钱但没代缴公积金业务咨询类别:缴存提交时间:2017-01-191、工作单位为事业单位,但合同是跟第三方公司签的,属于劳务派遣。由于一直(19个月)都收不到对账本,所以就去银行打了明细,结果发现有11个月没缴费。但咨询过单位,也找到对应的工资条,是有公积金这一项的。反应给第三方公司,就说没可能,一直都有帮我缴费。可事实摆在眼前,明细已经很清晰了。然后就以各种理由搪塞,说要过年后才处理。请问应该怎样做呢?回复时间:2017-01-20回复内容:您好!由于涉及您本人的个人信息问题,我中心不接受在线或电话查询,若您对您的住房公积金存在疑惑,建议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若职工住房公积金登记信息有误,还需提供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到中心管理部或办事处查询自己所有缴存情况,并由网点指引办理。谢谢您的咨询!我问你们应该怎么做,你们回我涉及私人信息?然后就不关你们的事了吗?没仔细看我有说过已打明细吗?用系统语言来回复有意思吗? 北京市

    代缴公积金 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7785054765

    发布于2017-02-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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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416063199 丨Lv 2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关于您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上反映您单位未为您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事项,我们已收到。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文件有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若为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上限为广州市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5倍,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按核定后的缴存基数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变更。鉴于您反映的情况,建议您持以下资料,实名向您单位所在区域的我中心办事处、管理部反映。情况属实的,我中心将依法督促单位办理:(一)单位未为您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实际情况及您请求中心处理事项的投诉信,由您本人签名;(二)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三)未为您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信息,例如单位工商企业登记信息、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社团组织的成立信息等。单位曾变更名称的,还需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被投诉人变更单位名称的证明材料;(四)您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劳动手册、劳动仲裁裁决书及送达证明,人民法院判决书及其生效证明);(五)您历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效证明,例如:由税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每月工资、薪金所得证明、作为工资发放使用的银行存折或银行打印单(需加盖银行章)、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保缴费记录单等。(六)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所要求的其他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管理部联系地址:谢谢您的咨询!
    +1 2017-02-1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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