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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89年结婚。2001年由母亲出资购房于我名下,现如要离婚,此房是否算共有财产?

    房产证上只有我名字,且现在母亲已去世。 北京市

    购房 房产 房产证 举报

    提问者:在老地方等你!

    发布于2012-06-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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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马平 经纪人
    我知道的就是东建材(社区网论坛商铺)
    +10 2014-12-30 举报
  • 谌成才 经纪人
    哥哥哥哥 vv 播放广告
    +10 2014-12-12 举报
  • 闲云野 丨Lv 0
    这个属于你个人房产,所以不参与分配。但首先要对方承认或者有相关证明。
    +10 2012-06-13 举报
  • 送给我的好朋友 丨Lv 4
    根据现有的司法解释,需要证实2001年出资购房的资金来源是你母亲所出;如果能够证明这一点,那么就属于你一方的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0 2012-06-13 举报
  • 惊天一吼 丨Lv 0
    那么要证明是母亲出资的才可以
    +1 2012-06-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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