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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市公积金在中山商贷买房

    我是广州户口,老婆是中山户口,我们共同利用公积金在中山纯商贷买房,购房发票上是50万元,房产证注记产权各占1/2,现在我已提取25万公积金,后续再去银行网点提取时被告知已提取完个人额度,不能再提取。请问:1、为什么我只能提取1/2即25万,有政策规定吗?2、我的贷款利息那部分额度为什么不可以提取?怎么提取?非常感谢! 北京市

    购房 户口 房产证 利息 举报

    提问者:ask2424586165

    发布于2016-09-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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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921239605 丨Lv 1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一、根据《关于调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2013年8月1日后,职工首次办理提取时,房屋有两个产权人且为夫妻关系的,房屋(或购房合同)已明确产权份额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按产权份额划分;未明确产权份额的,个人可提取金额无需划分,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若其中一方没有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也按照上述方法进行操作。例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只有A、B两人,且两人为夫妻,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中明确划分产权为A占60%,B占40%,则A、B的个人可提取总额分别为购房总房款的60%、40%;若A无缴存住房公积金,则B只可提取属于自己名下的40%。例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只有A、B两人,且两人为夫妻,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中无明确划分产权,则A、B两人共同享用该套房屋的可提取总额,不必划分;若A或B任一方无缴存住房公积金,则无需划分个人可提取额度,由有缴存的一方全额提取,无缴存一方日后缴存时,再增加共同提取人。二、职工购房本金额度提取完毕,如需申请提取利息额度的,除提取所需资料外,另需提供利息清单。谢谢您的咨询!
    +1 2016-09-2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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