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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异地贷款明细盖章

    我在广州缴存的公积金,现在想在长沙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而长沙公积金中心需要我提供的广州公积金缴存明细以及职工基本信息表都需要由广州市公积金中心盖章,现你中心说广州公积金中心发文从8月1日起对于明细表不予盖章的通知让我们这些需要异地贷款的小市民怎么办?本是一项于国于民的利好政策,异地贷款两地政策不一致,也不是我们这些小市民能够协调得了的,长沙公积金中心说他们只认“广州公积金中心的章”,没章的资料不认可,让我们这些贷款申请人来回奔波,身心疲惫!望贵单位能够从实际出发,解决好我们的实际问题! 北京市

    公积金中心 公积金异地贷款 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 举报

    提问者:ask1166417058

    发布于2016-09-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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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979881431 丨Lv 1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因异地贷款需开具证明的,仍按原流程在我中心天河管理部办理。在线咨询只为职工解答常规的缴存、提取及贷款业务的问题,不涉及业务细节。若有疑惑或涉及其他特殊情况,请咨询天河管理部。职工缴存情况证明出具(一)申请条件:职工在我中心已开设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需将其在异地中心的账户余额转至我中心,或职工因办理贷款等其他个人业务实际需要的,可申请出具缴存使用证明。(二)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中心向职工出具证明;或职工自行登录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打印本人缴存证明和缴存明细。(三)办理材料: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四)办理地点: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其中职工因异地贷款开具个人缴存使用情况证明的,仅由中心天河管理部受理开具,链接如下:我中心办事处及管理部地址可从以下链接查找:注:1.由已在中心系统备案的单位经办人来办理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需开具证明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到管理部或办事处办理;由非单位经办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2.配偶代办的,除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双方存在婚姻关系的证明。另自2016年8月1日起,我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将不再受理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的业务,若职工在我中心已开设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需将其异地中心的账户余额转至我中心,或职工因办理贷款(异地贷款除外)等其他业务需要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的,可通过登录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自行办理,其打印结果可在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缴存证明验证功能下核实,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谢谢您的咨询!
    +1 2016-09-0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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