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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账户注销和提取的疑问

    您好,我是09年就离开广州到上海工作了,但是一直是广州开发区的集体户口,因为上海没法落户,请问这种情况我以前在广州的公积金应如何提取?可以注销我在广州的账户吗?我不会再回广州工作了。 北京市

    集体户口 户口 公积金 落户 举报

    提问者:ask5302094329

    发布于2016-08-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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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yanhai15 丨Lv 2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1-3项为部分提取,4-10项为销户提取,请选择符合上述情形的提取条件,详情可查阅我中心网站“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的内容,链接如下:谢谢您的咨询!
    +1 2016-08-2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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