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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调整补缴

    您好,我单位有员工2016年1月份起调整了工资额度,现我们给他做公积金缴费基数的调整,但是他要求公司给他补缴1-6月份住房公积金缴纳差额,请问公司是否有义务一定要给他补缴差额?如果不补缴会怎么样,谢谢。 北京市

    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缴纳 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缴纳 举报

    提问者:尘寂地带

    发布于2016-07-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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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777641837 丨Lv 1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文件有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若为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按核定后的缴存基数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变更。关于2016年度调整工作具体请查阅以下两份通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具体问题的通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6-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问题的通知》若仍有疑惑,请到我中心管理部或办事处咨询并按前台指引处理。谢谢您的咨询。
    +1 2016-07-1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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