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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变化咨询

    您好,7月1日发布的2016年度公积金缴存政策变化方面,在缴存基数部分的规定是“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原则上不得高于本市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292元。经济效益好的缴存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20292元的,暂可据实申报职工的缴存基数,但最高不得超过33820元,且须按税务部门规定纳税。”请问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20292元低于33820元的情况,据实申报缴存基数的话,纳税方面怎么操作?是(实际缴存基数-20292元)的部分需要纳税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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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606166970

    发布于2016-07-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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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437765870 丨Lv 1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涉及纳税事宜的,具体情况建议您到税务部门详细了解。谢谢您的咨询!
    +1 2016-07-0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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