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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缴费基数计算

    请问年终奖在次年发放,可否合并计入上一年度收入来计算社保、公积金的缴费基数? 北京市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2790716884

    发布于2016-06-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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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662192875 丨Lv 2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在线咨询只为职工解答常规的缴存、提取及贷款业务的问题,不涉及细节。若有疑问,建议您就近选择我中心管理部或办事处详细咨询前台工作人员。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文件有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若为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上限为广州市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5倍,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按核定后的缴存基数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变更。注: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详细请您查看《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另:目前,关于2016年度缴存基数上限及缴存比例的调整具体操作方案及实施细则正在拟定中,详情请留意我中心公告。谢谢您的咨询。
    +1 2016-06-2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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