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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2014年公司在广州购买的公积金,现需要1、公积金个人信息页,2,公积金近一年的明细。本人现在在天津无法到达广州办理相关业务,需要如何操作?公积金是否有卡或存折等?是由公司保管还是个人保管?是否可以提现?是否只有在购买单位离职才可以提现?烦请帮忙解答,谢谢! 北京市

    公积金 公积金个人 举报

    提问者:ask9193113301

    发布于2016-06-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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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482349545 丨Lv 1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一、职工个人查询缴存明细或开具缴存证明所需材料1.职工本人办理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办事处或管理部办理。2.由已在中心系统备案的单位经办人来办理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需开具证明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到办事处或管理部办理;由非单位经办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代办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3.配偶代办的,除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双方存在婚姻关系的证明。4.由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及公证书。注:广州缴存职工、向外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需要开具《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的,可到我中心下属天河管理部开具。天河管理部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二楼。我中心办事处及管理部地址可从以下链接查找:二、公积金发放的为对账簿,无卡发放。中心于2013年9月26日起印发新版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实现了对职工申领、挂失、更换、查询打印对账簿业务的统一管理。新对账簿的申领业务如下:新开户或从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的职工申领新对账簿,可通过职工个人申领,也可通过单位批量申领。职工个人申领:职工为“缴存”或“封存”状态且个人账户信息齐全无误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银行网点现场填写《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申请表》(一式一份)申请办理新对账簿。单位批量申领:①单位为缴存状态的新开户职工或首次申请对账簿职工统一批量申领对账簿,申请时需提供资料:单位备案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非备案经办人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代办对账簿授权书),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一式一份)到银行经办网点办理。②单位为已持有旧版对账簿的职工统一批量申领对账簿,申请时需提供资料:单位备案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非备案经办人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代办对账簿授权书),职工的旧版对账簿,需制簿的职工清单(清单内容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职工20位数公积金账号,职工清单信息应与所回收的旧对账簿信息保持一致),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表中“单位申请”与“个人申请”两栏信息均须勾选填写,并由单位经办人签名确认)。注:旧版对账簿已丢失的,不能通过单位经办人申领,必须由职工本人自行到网点申领新版对账簿。 ? 办理场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 ?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1-3项为部分提取,4-10项为销户提取,请选择符合上述情形的提取条件,详情可查阅我中心网站“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的内容,链接如下: 另:公积金提取需提供符合要求的银行储蓄账户进行转账,无提现业务。 谢谢您的咨询!
    +1 2016-06-0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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