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异地供房及本地租房可否同时提取公积金$https://m.fang.com/ask/ask_50679334.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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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2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在同一期间内,职工只能选择一种提取情形申请提取。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符合多项提取条件,故提供以下两种提取条件供参考,请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合适的提取条件。若有疑问,建议您持相关资料到我中心管理部或办事处咨询。一、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为提取条件的,具体如下:职工每次以购房申请提取,在不超过房屋核定额度前提下,一般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大部分均可提取,但须保留一定余额,一般保留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百位数。只要符合我市现行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职工异地购房可申请提取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职工按揭购房提取流程如下: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可每半年提取一次,直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提取房屋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需要提交的资料:1.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出房地产权证的,需提供房产证,如二手房的必须提供房产证);2.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3.购房发票(二手房需提供契税税收缴款书(契税完税证));注:如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上没有注明“购房金额”的,另需提供购房发票。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5.提取申请人身份证;6.提取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广州市内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注:1.中心提取集中审批功能于2013年9月26日上线,该功能上线后中心所有提取业务均由银行网点受理,职工(包括集中封存部和单位名下的职工)符合购买房自住条件申请提取时,持以上所述资料到银行前台办理资料录入扫描并上报中心后台审批,中心审批通过即可将资金转账至职工本人指定储蓄账户。2.所购房产未提取过,即首次提取的,提供所有资料原件与复印件。2013年9月26日前提取过,之后没再提取的(即资料未经过我中心系统扫描过的),提供所有资料原件(无需复印件)。 3.以偿还贷款本息申请提取的,还需签署《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 4.2013年9月26日后已提取过的(即资料已经过我中心系统扫描过):广州市内房产的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即可在网点办理(或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请提取,无需再到网点办理);广州市外房产的,提供所有资料原件(无需复印件)到前台办理,无需再提供提取申请表。 5. 职工提取资料发生变更的,需提供变更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银行网点前台办理变更手续;其中银行转账账号发生变更的,需提供所有提取材料原件与变更帐号复印件重新办理。 6.2013年8月1日前职工已以购房条件办理了提取手续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按原操作方法计算;2013年8月1日后首次以购房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核定按《关于调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7.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的,配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以购房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房屋产权人配偶首次提取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上没有名字)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要求夫妻双方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同前往经办网点办理;之后房屋产权人的配偶每次提取还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 8. 职工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为提取条件的,每半年可提取一次;职工每半年提取一次,即上次提取转账时间与下次提取转账时间间隔必须满6个月或以上。 9.“集中封存部”中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不需要单位盖章外,其它按现行提取规定提供所需的证明资料。个人信息不完整或者有误的,还需提供曾是原单位职工的证明,证明材料为以下任意一项: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标示单位名称及职工本人姓名的证明、街道或者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提取业务办理场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任一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 ????? 二、若以租房提取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具体如下: 申请租房提取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中有“注记备案”的不予提取; 2.在租赁合同期内已到房管租赁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提取申请应在租赁合同备案之日起半年内,且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提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职工首次提取的最多只能提取半年的额度,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最长间隔不能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的,最多只能提取一年的房屋租金),至租赁期满; 3.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4. 只限承租人本人提取; 5. 中心审批人员可在租赁合同期内不定期上门抽查核实职工的租房行为是否真实,不真实的取消因租该套房屋产生的提取资格。 每次申请均需提供下列资料: 1.租赁普通住房的:? ①提供加盖“备案专用章”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②房租发票原件与复印件; ③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承租人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一份(自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 ④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⑤提取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广州市内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 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在同一份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内,首次提取时需提交提取申请表,第二次起无需再提供提取申请表)。 2.租赁本单位住房的: ①提供与单位签订的租房租赁合同原件与复印件; ②房租发票原件与复印件,如无法提供发票,可提供收据(需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③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承租人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一份(自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 ④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⑤提取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广州市内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 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在同一份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内,首次提取时需提交提取申请表,第二次起无需再提供提取申请表)。 如职工租赁本单位住房作自住使用,但没有与单位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直接从工资中划扣的情况,须由单位办理集体提取,要求详见《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规范职工租赁单位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链接如下: 注:1.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另需提供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无需再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公证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集中封存部”中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不需要单位盖章外,其它按现行提取规定提供所需的证明资料。个人信息不完整或者有误的,还需提供曾是原单位职工的证明,证明材料为以下任意一项: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标示单位名称及职工本人姓名的证明、街道或者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提取业务办理场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任一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 ? ???????由于无法接触您具体材料,故具体额度及可提金额请待办理该业务时提交相关材料后再由前台业务受理人员核实后告知。 温馨提示:1.建议您通过登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进行提取业务预约,减少在银行网点排队等候的时间。 2.没有办理网上预约的,按银行规定排队轮候。 3.网上预约提取的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链接如下: 4.尚未获取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登陆密码或忘记登陆密码的职工,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以下链接网点办理。 谢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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