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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上登录显示已注销

    你好,我叫李永添,身份证号码:44180219850614143X,是广东清远的户口。3年前辞职时销户提取过公积金。现在在新单位又给我重新买了公积金,每月都能收到公积金中心发的缴存信息,可是单位其他人都拿到了对账本,就我一直都没有拿到对账本。我在网上的办事大厅用身份证登陆也是现实的“已销户”,现在正准备买房贷款,请问我该如何才能拿到对账本和在网上办事大厅进行操作,谢谢! 北京市

    公积金中心 户口 公积金 买房 举报

    提问者:ask8431782292

    发布于2016-01-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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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349131708 丨Lv 2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若您注销之前的公积金账户后又入职本市缴存的单位,新单位为您重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继续缴存。一般情况下,重新开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会沿用之前的公积金账号。重新开户缴存的职工,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网上业务大厅启用初期个人密码业务办理网点重设密码后方可登录查询,链接如下:新对账簿的申领业务如下:新开户或从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的职工申领新对账簿,可通过职工个人申领,也可通过单位批量申领。(未申领对账簿的职工不影响提取、贷款等业务办理)职工个人申领:职工为“缴存”或“封存”状态且个人账户信息齐全无误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银行网点现场填写《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申请表》(一式一份)申请办理新对账簿。单位批量申领:①单位为缴存状态的新开户职工或首次申请对账簿职工统一批量申领对账簿,申请时需提供资料:单位备案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非备案经办人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代办对账簿授权书),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一式一份)到银行经办网点办理。②单位为已持有旧版对账簿的职工统一批量申领对账簿,申请时需提供资料:单位备案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非备案经办人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代办对账簿授权书),职工的旧版对账簿,需制簿的职工清单(清单内容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职工20位数公积金账号,职工清单信息应与所回收的旧对账簿信息保持一致),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表中“单位申请”与“个人申请”两栏信息均须勾选填写,并由单位经办人签名确认)。注:旧版对账簿已丢失的,不能通过单位经办人申领,必须由职工本人自行到网点申领新版对账簿。办理场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谢谢您的咨询。
    +1 2016-01-1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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