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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2012房建预算定额中满堂脚手架计取问题

    房建项目中,搭设高度小于3.6m时,满堂脚手架是否已经含在综合脚手架中考虑?搭设高度大于3.6m时,满堂脚手架是否应分高度单独计取?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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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615705662

    发布于2022-07-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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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683791695 丨Lv 2
    可以参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回复:您好:我委工作人员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解释,1.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中综合脚手架包括结构(含砌体)和外装修施工用的全部脚手架,综合考虑了多数工程结构(含砌体)和外装修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如:单排脚手架、双排脚手架、满堂脚手架、提升架等形式的脚手架。已计取综合脚手架的,不再计取该范围内的单项脚手架。因此,当房屋建筑结构施工过程中,结构内某一部位搭设满堂脚手架,属于综合脚手架范围内的,不再执行“17-42满堂脚手架高度3.6m以下”子目。2.满堂脚手架搭设高度大于3.6m的,执行“17-42满堂脚手架高度3.6m以下”和“17-43满堂脚手架高度3.6m以上每增1m”子目,按整体搭设高度计算,不分段计算。如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致电咨询。
    +1 2022-07-2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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