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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有产权房无法筹备业主大会

    北京市共有产权房政策出台多年,住建委缺一直没有出台细则指导如何成立业主大会和业委会,且未说明政府所持有产权份额是否参与表决。朝阳区锦安家园业主多次同所在社区居委会沟通,均以咨询了住建委、房管局但未得到答复为由不予推进。共产房购房人在承担了全部住房公共维修基金和物业服务费的情况下,由于朝保发持有共产房35%份额,购房人无法享有物业管理活动全部的投票权,导致小区无法成立业委会,两千多户业主合法权益没有保障。根据民法典相关要求,业主大会投票时一户只拥有一个投票权,北京市朝阳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在锦安家园项目拥有35%的产权,但并不居住参与小区生活,不缴纳物业费和公维基金,理应放弃投票权。诉求:相关部门应立即明确购房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票权,对未缴纳住房公共维修基金和物业服务费的代持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在政策上明确其不享有业主身份和物业管理活动投票权。锦安家园所在社区也应积极作为,将小区信息注册登记北京业主APP,并指导业主筹备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相关事宜。 北京市

    物业 产权房 购房 业主 举报

    提问者:amituof

    发布于2022-06-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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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tuhua4 丨Lv 3
    可以参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回复:您好!您的建议已收到,共有产权房小区成立业主大会等相关政策法规正在研究制定中。感谢您的建议。请您持续关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
    +1 2022-06-2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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