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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京建发〔2022〕176号进一步做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工程造价和工期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2年5月25日北京市住建局发布京建发〔2022〕176号,做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工程造价和工期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我方为总承包方,合同中无疫情相关条款,当即向甲方发文,双方应按照指导意见进行协商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增加的费用及顺延的工期。1.甲方以非国有资金投资拒绝工期顺延(指导意见已明确:使用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参照本指导意见执行。),甲方直接拒绝工期顺延,是否合理?2.如若双方未协商一致,我方可否要求甲方按照指导意见进行顺延工期及增加费用?感谢回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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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350846045

    发布于2022-06-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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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247296136 丨Lv 1
    看到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关于进一步做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工程造价和工期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建发〔2022〕176号)第五条明确规定:使用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参照本指导意见执行。
    +1 2022-06-0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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