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关于异地贷款存缴证明,贷款地名称缺失得问题反馈$https://m.fang.com/ask/ask_50666602.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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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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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440661590
丨Lv 1
给你看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结合您信中所述答复如下:2015年9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2015﹞135号)规定: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且附件《异地贷款业务缴存信息核实联系人名单》中对应的中心名称均为市级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联系人,故无法出具对应市级下属管理部或经办部门名称,请您理解,也请您谅解。因您未留存联系方式及相关个人信息,我们无法与您取得联系。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如有其他疑问请您致电管理中心客服热线:010-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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